进口旧机电产品的检验是确保其安全、卫生、健康和环境保护的重要环节。以下是关于进口旧机电产品目的地检验的详细指南:
旧机电产品定义
· 已使用且具备基本功能和使用价值的设备。
· 未使用但超过质量保证期的设备。
· 未使用但存放时间过长,部件有形损耗的设备。
· 新旧部件混装或经过翻新的机电产品。
进口旧机电产品监管要求
· 禁止进口的旧机电产品目录内的产品不得入境。
· 需要实施装运前检验、口岸查验和目的地检验的旧机电产品。
· 其他未列入禁止目录的旧机电产品只需进行口岸查验和目的地检验。
目的地检验内容
· 一致性核查:检查产品外观、包装、品名、规格、型号、数量、产地等。
· 安全项目检验:检查产品表面缺陷、安全标识、电气和机械安全,以及设备运行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 卫生、环境保护(含能源效率)项目检验:检查产品卫生状况,检测噪声、粉尘含量、辐射和排放物,检验是否符合能源效率标准。
检验出证
· 合格产品由海关出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准予销售或使用。
· 不合格产品,涉及安全、卫生、环境保护项目的,由海关出具《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责令销毁或退运。
· 其他项目不合格的,告知收货人在海关监督下进行技术处理,经重新检验合格后方可销售或使用。
特别提醒
· 进口旧成套设备前,确认不夹带禁止进口货物。
· 进口前确认产品已清理干净土壤杂草等禁止进境物。
· 带有压缩机的制冷剂不得为氯氟烃物质。
企业在进口旧机电产品时,应严格遵守上述规定,确保产品符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通过一致性和安全项目的检验,可以保障产品在中国市场的安全使用,也有助于保护环境和公众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