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内运输企业及其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等相关法规,经海关备案后,从事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工作。
1、监管车辆备案对象是谁?
备案对象需满足以下条件:
1. 运输企业须具备法人资格,工商核准登记与经营范围相符。
2. 监管车辆应为厢式货车、集装箱拖头车或经海关批准的散装货车。车辆须为运输企业自有,行驶证与企业名称一致。厢式货车要求厢体固定、无暗格、可施封;集装箱拖头车须承运集装箱;散装货车限于承运大宗散装货物。
2、监管车辆备案如何办理?
办理流程如下:
1. 运输企业向海关提交《承运海关监管货物境内运输企业注册登记申请表》。海关审核通过后,颁发《境内公路运输企业载运海关监管货物注册登记证书》。
2. 已备案的运输企业办理车辆备案时,需提交《承运海关监管货物境内运输车辆注册登记申请表》、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及车辆彩色照片。海关审核合格后,颁发《汽车载货登记簿》。
提示:备案信息实现“一地备案、”。
3、监管车辆如何开展业务?
监管车辆应确保承运的海关监管货物完整、及时运抵指定场所,并保持海关封志完好。车辆需按海关指定路线和要求行驶,不得擅自改变路线或中途装卸货物。违反监管规定者,将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