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备案依据
备案工作主要依据以下法规进行: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
2.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规定》
3. 《海关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实施方案》
二、备案条件
备案申请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实施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的产品目录》内食品的生产、加工、储存业务。
2. 已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3. 已建立并有效实施以危害分析和预防控制措施为核心的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该体系应包括食品防护计划。
三、申请材料
根据不同备案类型,所需材料如下:
1. 初次备案及备案变更:
o 填写完整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申请表》。
o 申请表需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2. 备案注销:无需提交材料。
四、备案流程
备案流程如下:
1. 登录“互联网+海关”平台(http://online.customs.gov.cn)。
2. 选择“企业管理和稽查”模块,进入“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核准”页面。
3. 按照系统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4. 上传《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申请表》及相关附件。
5. 提交申请并等待海关审核。
五、备案类型及操作
1. 初次备案:
o 申请人在线提交申请及材料。
o 海关审核材料,符合条件的核发《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证明》。
2. 备案变更:
o 企业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在15日内提交变更申请。
o 海关审核变更内容,材料齐全且真实有效的,准予变更。
3. 备案注销:
o 企业如需注销备案,向海关提出申请。
o 海关审核后办理注销手续。
4. 备案查询:
o 审核通过后,企业可在“我的档案”中查询并打印《备案证明》。
请企业按照上述指南进行备案申请,确保出口食品生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保障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