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木质包装定义
木质包装,指用于承载、包装、支撑货物的木质材料,如木板箱、木托盘等。但不包括薄木材制品、胶合板、刨花板等特定类型,以及固定于运输工具的木质配件。
二、检疫处理方式
木质包装检疫处理主要方式为熏蒸和热处理。熏蒸使用特定药物,确保木材及其周围空气温度不低于10℃并持续24小时以上;热处理则需在密封环境中加热至56℃以上,维持30分钟。
三、检疫处理必要性
木质包装常由原木制成,易传播林木害虫。为确保跨境贸易中木质包装符合国际检疫要求,海关对出境木质包装进行注册登记、监管和检疫,防止有害生物传播。
四、IPPC标识核查
出境木质包装经检疫合格后,需加施IPPC标识,标识内容包括国际公约缩写、国家编码、海关代码、企业登记号、除害处理方法等。标识须烙烫于显著位置,清晰易辨,不得手工绘制。
五、检疫要求
出境木质包装须去皮,残留树皮应分离且宽度或面积符合规定。包装不得携带有害生物,一旦发现,将送样鉴定。检疫不合格的木质包装,将不予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