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为积极响应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号召,并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稳定经济的重要决策,海关总署特制定了一系列助企纾困、降低成本的措施,其中包括税款滞纳金减免政策。
二、税款滞纳金简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出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需在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税款。若逾期未缴,海关将从缴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至税款缴清之日止,每日按滞纳税款的万分之五加收滞纳金。
三、助企纾困的滞纳金减免政策
针对因疫情等原因导致经营困难的企业,若其在规定期限后三个月内补缴税款,可申请减免滞纳金。但请注意,此政策不适用于担保放行的货物。
四、申请减免所需材料
1. 报关单及随附资料复印件:用于证明进出口货物的具体情况。
2. 滞纳金缴款书复印件:作为滞纳金产生的依据。
3. 已补缴税款的税单复印件:证明企业已补缴税款。
4. 企业说明材料:详细说明因疫情等原因导致经营困难,无法按期缴纳税款的情况。
5. 海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五、申请流程
准备好上述材料后,企业可通过中国电子口岸执法系统或“互联网+海关”系统中的相关功能录入信息并提交电子数据。海关在审核过程中,若需验核纸质材料,企业应提交相应纸质材料。减免税款滞纳金手续由征税地直属海关关税职能部门负责办理。
六、总结
税款滞纳金减免政策为受疫情影响的企业提供了实质性的帮助,有效减轻了企业的经济负担。企业在申请过程中,应确保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按照规定流程操作。同时,海关也将继续加强监管,确保政策的有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