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告背景
· 发布机构:海关总署。
· 公告编号:2022年第81号。
· 依据:中巴双方关于巴西橙纤维颗粒输华卫生与植物卫生要求议定书。
二、检验检疫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3. 《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4. 中巴橙纤维颗粒输华卫生与植物卫生要求议定书
三、允许进境商品
商品名称:橙纤维颗粒,柑桔类水果提取果汁后的副产品。
四、企业注册要求
· 巴方加工企业:需经巴方考核批准并向中方推荐。
· 中方注册登记:经中方检查或审查通过后注册,在中方网站公布。
五、关注的有害生物
禁止携带:红火蚁Solenopsis invicta。
六、产品生产和出口要求
1. 生产、储存及运输:建立HACCP体系,防鼠、虫、鸟措施。
2. 包装与标识:干净卫生的包装,标注加工企业名称、注册号码。
3. 检疫和证书:随附植物检疫证书,注明符合议定书要求。
七、进境检验检疫
1. 证书核查:确认来自注册企业,证书真实有效。
2. 货物检查:检验检疫合格后准予进境。
八、不符合情况处理
1. 无效证书:退回或销毁。
2. 有害生物:除害、退回或销毁。
3. 土壤或转基因成分:退回或销毁。
4. 标识不符:补正、退回或销毁。
5. 其他不符合标准:除害、退回或销毁。
九、违规通报与措施
违规情况:中方将向巴方通报,并采取暂停企业或暂停输华措施。
结语
海关总署明确了巴西橙纤维颗粒进口的检验检疫要求,确保进口商品的质量和安全。进口商需严格遵守相关要求,确保橙纤维颗粒符合中国的检疫标准。通过严格的检验检疫流程,海关保障了国内消费者的利益和国家的生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