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DI备案(境外投资备案)主要涉及三个主管部门的核准、备案和登记,分别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发改委)或地方发改委、商务部或地方商务部门、国家外汇管理局地方分局(所在地银行直接办理,地方外管局通过银行实施间接监管)。其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大致如下:
**发改委审批流程及材料**:
1.流程:企业向所在地发改部门提交境外投资备案申请;发改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如材料齐全、符合要求则正式受理;通过审核后,发改部门出具项目备案通知书。
2.材料(根据项目情况可能有所不同):
-项目备案申报文件;
-项目备案表;
-投资主体注册登记证明文件;
-追溯至终实际控制人的投资主体股权架构图;
-新经审计的投资主体财务报表;
-投资主体投资决策文件;
-具有法律约束效力的投资协议或类似文件;
-证明投资资金来源真实合规的支持性文件;
-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商务部审批流程及材料**:
1.流程:企业向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商务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商务部门出具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2.材料:
-境外投资备案表;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对外投资设立企业或并购的相关章程(合同、协议);
-相关的董事会决议或出资决议;
-新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包括尽职调查、可研报告、投资资金来源情况的说明、投资环境分析评价等);
-并购类对外投资需提交《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
-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国家外汇管理局地方分局**:在获得发改委和商务部门的核准或备案后,前往所在地银行办理外汇登记手续。
需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办理的条件和所需材料可能存在差异,建议与相关部门或服务机构详细沟通,以确定具体要求。
ODI 备案申请对企业有一定要求,通常包括:
1.境内公司好成立满1年以上(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企业,可能无法通过审批部门的核准或备案,但也存在可以办理的情况,需对相关资金来源和资金构成进行说明);
2.近一年独立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不能出现亏损;
3.净资产回报(收益)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好高于5%,越高越好;
4.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好低于70%,越低越好;
5.股东背景、资金来源必须真实、合法。
ODI备案的审批权限划分如下:
1.中央管理企业实施的境外投资项目、地方企业实施的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及以上境外投资项目,由国家发改委备案;
2.地方企业实施的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以下境外投资项目,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由省级、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企业境外投资证书的有效期是两年,若两年内没有相适应的项目,证书作废。届时若有新的项目,企业需重新办理ODI 投资备案。
如果投资项目发生变更,例如投资主体增加或减少、投资地点发生重大变化、主要内容和规模发生重大变化、中方投资额变化幅度达到或超过原核准或备案金额的20%,或中方投资额变化1亿美元及以上、需要对项目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有关内容进行重大调整等其他情形,应当在有关情形发生前向出具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的部门提出变更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