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情况可以获得单工伤险的赔偿: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例如,工人在车间正常操作机器时,手指被机器夹伤;办公室职员在上班时间因整理文件被柜子砸到等情况,都属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行为导致的身体伤害,可认定为工伤并获得赔偿。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上班前在工作场所内开启设备、整理工具等预备性工作,以及下班后在工作场所内关闭设备、清理工作区域等收尾性工作过程中受到的伤害。比如,保洁员在下班后清理完工作区域准备离开时,在工作场所的楼梯上摔倒受伤,就符合这一情况。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如果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因履行工作职责与他人发生冲突,遭到暴力伤害,例如保安在维持工作场所秩序时被他人打伤,这种因工作原因受到的暴力伤害属于工伤赔偿范围。
患职业病:
因工作环境、工作性质等因素,长期接触有害物质或处于特定工作条件下,导致劳动者患上《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规定的疾病。比如,长期在煤矿工作的工人患上尘肺病;在化工企业工作的员工因接触有毒化学物质而引发的中毒性疾病等。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员工因工作需要被派往外地出差、学习、培训等,在外出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比如在出差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受伤;或者因工作原因在外出期间发生意外事故导致下落不明。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因工外出期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个人活动而受到伤害,则不能认定为工伤。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
职工在合理的上下班时间和路线上,发生上述交通事故,并且职工在事故中不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例如职工正常骑自行车或步行上下班,被机动车撞伤,经交警认定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那么职工就可以申请工伤赔偿。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 48 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
劳动者在工作时突然发病,如心脏病发作、脑溢血等,并且在发病后 48 小时内死亡,或者经抢救在 48 小时内无法挽回生命。如果超过48小时后死亡,一般就不能认定为工伤,但如果有特殊情况能够证明死亡与工作存在紧密联系,也可能会被认定为工伤,但这种情况较为复杂,需要具体分析。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
职工参与抢险救灾、见义勇为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活动时受到伤害,例如在发生火灾时,职工积极参与灭火救援行动而受伤。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
退伍军人到地方用人单位工作后,之前在军队服役时因战、因公导致的伤残旧伤复发,也可以享受工伤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