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标被第三方异议后,核心是严守时限、精准答辩、证据充分、程序合规,以下是可直接落地的完整流程与实务要点(依据香港《商标条例》第 559 章、《商标规则》第 16–21 条)Intellectual Property Department。
立即核对文件:确认异议通知(表格 T6)、异议理由、引证商标 / 在先权利信息、送达地址与期限起算日。
明确核心选择:
撤回申请:终止程序,不产生后续费用;
部分放弃 / 分案:仅保留无异议商品 / 服务,缩小争议范围;
提交反陈述(答辩):必须在收到异议通知副本后 3 个月内提交表格 T7 及反陈述,逾期视为撤回;
延期申请:仅可在 3 个月答辩期内用表格 T13 申请一次2 个月延期(不可二次延)Intellectual Property Department。
成本与风险评估:判断异议理由强弱、证据可获得性、时间与费用,必要时委托香港持牌商标代理或律师。
内容要求(必须明确,避免模糊):
列明支持注册的法律依据(如《商标条例》第 11 条显著性、第 12 条在先使用等);
逐条回应异议理由:承认 / 否认 / 无法确认,并说明否认的事实与法律依据;
不夹带证据(证据须在后续法定声明 / 誓章阶段提交);
仅针对有争议的商品 / 服务,避免扩大范围。
提交方式:香港知识产权署电子系统或书面提交,将副本送达异议人(需香港送达地址)。
| 阶段 | 时限 | 提交主体 | 核心要求 |
|---|---|---|---|
| 异议人主要证据 | 收到反陈述副本后 6 个月 | 异议人 | 以法定声明 / 誓章提交,附引证商标注册证、使用证据、混淆可能性证明等,副本送申请人;逾期视为放弃异议 |
| 申请人答辩证据 | 收到异议人证据后 6 个月 | 申请人 | 提交商标使用证据(发票、合同、广告、销售数据、市场调查报告等)、显著性证明、在先使用证明等,副本送异议人;可声明不提交证据 |
| 异议人回应证据 | 收到申请人证据后 6 个月 | 异议人 | 仅可针对申请人证据进行反驳,不可新增理由,副本送申请人 |
证据形式:必须为香港认可的法定声明或誓章,非中文材料需经认证翻译;
证据策略:聚焦商标独特性、实际使用情况、市场区分度,反驳近似或混淆主张。
个案处理会议:处长可指示召开,集中争议点,减少证据提交工作量,费用自担。
聆讯申请:双方均可申请,提交书面陈述,出席聆讯并陈述观点、质证。
裁定结果:处长根据证据与法律作出裁定,可能为:注册、部分注册、驳回、异议撤回。
费用:裁定败诉方可能需承担对方合理费用。
上诉:对裁定不服,可在裁定通知送达后 3 个月内向香港高等法院原讼法庭上诉。
执行:裁定生效后,若获准注册,按规定缴费并领取注册证;若驳回,可考虑重新申请、修改商标或协商共存。
优先检索:申请前全面检索在先商标,降低异议风险;
保留证据:日常经营中保留商标使用、宣传、市场认可度的证据,以备异议时使用;
专业协助:香港商标异议程序严格,建议委托熟悉本地法律的专业人士处理,避免因程序瑕疵导致败诉;
及时沟通:可尝试与异议人协商和解(如共存协议、商标转让等),快速解决争议。
| 法定代表人 | 姚邵华 | ||
| 注册资本 | 120 | ||
| 主营产品 | 全球公司注册、香港公司注册开户、年审年报、 财务税务服务 、 商标专利版权、境外投资备案、条形码申请、塞浦路斯公司注册、法国公司注册、方案提供服务。 | ||
| 经营范围 | 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平面设计;财务咨询;咨询策划服务;税务服务;翻译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商标代理;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务;国内贸易代理;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代理记账;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 公司简介 | 深圳市企达星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位于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街道新南社区东门南路2020号太阳岛大厦23C,所属行业为居民服务业,主要从事于国内国外商标注册,国内外专利注册,国内外条码注册,海外公司注册,香港公司注册以及其他配套服务。经营范围包含: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平面设计;财务咨询;咨询策划服务;税务服务;翻译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商标代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