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单”买私募基金?伪私募新骗局如何拆解?

2023-05-29 10:30 119.136.127.6 2次
发布企业
米多创投(深圳)有限公司商铺
认证
资质核验:
已通过营业执照认证
入驻顺企:
3
主体名称:
米多创投(深圳)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91440300MA5D9H716X
报价
请来电询价
关键词
私募基金注册 管理人备案 托管 持证高管猎聘 异常处理 保壳
所在地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3249894688
手机
13249894688
联系人
席郗  请说明来自顺企网,优惠更多
请卖家联系我

产品详细介绍

注意防护          

近日,深圳证监局发文称,接到多起反映不法分子冒用私募基金管理人名义向投资者实施诈骗行为的投诉举报,部分投资者资金受损,市场秩序受扰,行业形象被损害。


深圳证监局指出,非法机构或人员冒用私募基金管理人或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经理名义,骗取投资者信任,吸引投资者加入QQ、微信等通讯软件群聊。 4386796655.jpg


后以拼单代为申购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产品、提供荐股服务收取指导费等事项为由,诱导投资者转款,骗取投资者资金;或是诱骗投资者下载注册虚假交易APP或开设虚假的境外证券公司账户,要求投资者转入资金进行“交易”,但投资者申请取出个人资金时,须先缴纳相关保证金,投资者配合缴款后发现账户已被删除并被强制移出群聊。


上述行为不仅触犯了国家法律法规,对相关被冒名的私募机构及基金经理的声誉造成严重影响,严重扰乱了私募基金行业秩序、损害了行业形象。对此,深圳证监局提醒广大投资者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谨慎核实私募机构信息,学会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如何防护          


私募基金诈骗一般会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还会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投资人(受害人)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极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目的。“违法之路,是套路深”,相关投资者要时刻警惕注意。


1、投资期间持续关注私募基金投资运行情况,保存关键证据。投资者在认购私募基金产品后,要持续关注私募基金产品的投资、运行情况,通过基金合同约定的信息披露方式了解基金产品现状。投资期间保存投资、信息沟通等重要环节的相关记录以及获取的其他重要资料,以便日后维护自身权益。


2、发现私募机构存在违法违规情况,及时向监管部门或基金业协会反映。投资者若发现私募机构存在违法违规问题,收集保存相关证据后,可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反映,监管部门及行业自律协会将根据法律法规及自律规则作出相应处理。


3、发现犯罪线索,及时向公安等司法机关报案。投资者若发现私募机构存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行为,收集保存相关证据后,可向公安等司法机关报案,司法机关将依法进行处理。


4、涉及财产损失、合同争议等民事纠纷,及时通过民事途径解决。投资者遭受投资损失,要求私募基金兑付资金,或针对基金合同中相关条款存在争议,收集保存相关证据后,通过协商、调解或者民事诉讼等法定途径解决。


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也应高度重视品牌和声誉维护工作,积极关注涉及自身品牌和声誉的舆情情况。如发现不法分子冒用、盗用自身名义行为,可通过公司网站、公众号等平台予以公告和声明,并及时收集保存相关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关于米多创投(深圳)有限公司商铺首页 | 更多产品 | 联系方式 | 黄页介绍
成立日期2016年03月29日
注册资本5000
经营范围专业提供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牌照)注册与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转让与重大事项变更,私募基金设计、发行与备案,基金合规运营与信息披露,私募人才推介、私募财税等一系列私募相关服务
公司简介米多企服专注于私募股权基金,证券基金设立及备案服务,是一家以私募基金管理人相关业务为核心的专业化服务机构。专业提供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牌照)注册与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转让与重大事项变更,私募基金设计、发行与备案,基金合规运营与信息披露,私募人才推介、私募财税等一系列私募相关服务。帮助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准管理人化繁为简,聚焦核心业务,增强机构核心竞争力。更多关于私募基金的相关问题可以留言咨询或联系我们 ...
公司新闻
顺企网 | 公司 | 黄页 | 产品 | 采购 | 资讯 | 免费注册 轻松建站
免责声明:本站信息由企业自行发布,本站完全免费,交易请核实资质,谨防诈骗,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法律声明  联系顺企网
© 11467.com 顺企网 版权所有
ICP备案: 粤B2-20160116 / 粤ICP备12079258号 / 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0007号 / 互联网药品信息许可证:(粤)—经营性—2023—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