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光脱毛仪相比传统脱毛有着普遍的优势,传统的脱毛法有剃毛法、机械脱毛法、蜡脱毛法、化学试剂脱毛法、镊取法等,共同缺点是难以破坏毛母质和毛囊干细胞,只能达到暂时性脱毛的效果。电解法和热溶解法能有效地破坏毛囊,但缺点是操作繁琐、费时、效率低、疗效低、痛感明显,可能遗留瘢痕。利用现代激光技术不仅可以达到**性脱毛或推迟毛发再生时间的目的,还可避免和减少传统脱毛技术的缺点。
在美国销售的激光脱毛仪产品的制造商要负责确保激光产品符合美国联邦法规。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规范管理所有在美国销售的激光产品。制造商必须认证他们的激光产品符合美国联邦法规和激光性能标准21CFR1040.10and1040.11]。激光的性能标准适用于所有在美国销售的激光产品[21CFR1040.10(a)]。需特别注意的,美国FDA并不“认证”或批准非医疗激光产品。
FDA (CDRH) 激光法规 21 CFR Part 1040 提交程序:
1.激光等级的测定
激光等级是根据激光产品发射的能级确定的。
2.确认符合要求
确保您的激光产品符合 21 CFR Part 1040 中规定的要求,当使用第 56 号或第 50 号激光通告时,IEC60825-1 的要求代替适用。
3.创建和提交产品报告(申请)
按照规定的格式创建并提交产品报告给 CDRH
4.收到注册完成通知
您将收到来自 CDRH 的加入信,作为您的产品报告已被接受的证明,加入美国的时候可以使用加入信上写的加入号和产品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