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制要求同FORM A
第八栏:原产地标准
1.完全原产的,填写“A”;
2.含有进口成分的产品,填写如下:
a.在一出口成员国境内*终制得或加工的产品,如果其使用的来自非成员国或不明原产地的原材料、零件或制品的总价值不超过该产品FOB价的55%,则填写字母“B”并注明原产于非成员国或原产地不明的原材料、零部件或制品的总价值占出口产品FOB价的百分比(例如“B”50%)。
b.符合原产地累积标准的,如果*终产品中成员国成分合计不低于其FOB价的60%,则填写字母“C”并注明原产于成员国领土内的累计含量的总价值占出口产品FOB价的百分比(例如“C”60%)。
c.*不发达成员国原产的产品在适用条件a时百分比不能超过65%,适用条件b时百分比不能低于50%。符合该特定原产地标准的产品,填写字母“D”。
第九栏:毛重及其他数量
填制要求同FORM A
第十栏:发票号及日期
第十一栏:出口商声明
生产国的横线上应填上"CHINA"(证书上已印制)。进口国横线上的国名一定要填写正确,进口国必须是亚太协定成员国,一般与*终收货人或目的港的国别一致。申请单位的申报员应在此栏签字, 加盖已备案的企业中英文名称签证章,填上申报地点、时间,印章应清晰,。
注意:申报日期不要填法定休息日, 日期不得早于发票日期,一般也不要迟于提单日期。在证书正本和所有副本上盖章签字时避免覆盖进口国名称、原产国名称、申报地址和申报时间。更改证申报日期一般与原证一致。重发证申报日期一般为当前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