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公司业务监管开展融资租赁公司的条件

更新:2023-11-04 06:00 发布者IP:119.123.100.101 浏览: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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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融资租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融资租赁业在我国经济生活中正在逐步发挥重要作用,但是,由于我国融资租赁业自身以及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外部环境方面存在诸多问题,我国融资租赁业远未达到应有的规模,不能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这些问题亟待解决。

   (一)观念落后、信用基础差、对融资租赁业认识不足

   社会上特别是许多生产经营者对融资租赁缺乏了解和正确的认识,有些人还没有从“小而全”、“大而全”、“重买轻租”传统观念的影响下解脱出来,只看重设备的所有权,没有正确树立所有权与使用权可以分离的思想,没有认识到融资租赁比购买更经济、更方便、更实惠。由于我国市场经济发育尚待完善,市场无序现象突出,加之一些相关人员法律意识淡薄,有的根本无信用可言,致使欠租现象一度严重,扰乱正常经济秩序,不少人对融资租赁心有余悸。

    (二)管理不够有力、法制不够健全

   目前融资租赁业由不同部门分别实施监管,这是逐步形成的, 当前也只能如此,但作为一个行业来讲,行业的主管部门应当是一个。行业主管部门不明确的局面,对融资租赁业的发展极为不利。商务部制定的R》L商投资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和中国人民银行(现为银监会)制定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以及其它一些相关文件,尽管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这些规定的层次较低,仅相当于部门的红头文件,没有法律效力。整个业态缺少专门的法律进行规范,有关的法律规定散见于合同法等法律之中。一些相关部门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工作开展比较滞后,如统计部门没能将融资租赁作为独立业态进行统计,这方面的统计数据极为缺乏,不利于融资租赁业务的正常开展。

   (三)市场发育不足、企业效益较差

   融资租赁市场发育不足,信息不通畅。融资租赁企业规模大多偏小,经营不够规范,资金来源渠道单一,且融资成本较高,经营方式不够灵活多样,经济效益较差。特别是1996年以后,银行从融资租赁企业撤出股金后,至今也没有重新进入,成为我国融资租赁企业难以做大做强、发展缓慢的一个重要原因。尽管融资租赁业态在中国已出现20多年了,但总体发展缓慢,不但远远低于经济发达国家,而且也低于许多发展中国家,与我国在世界经济中的地位不相称。

   (四)理论研究滞后、相关人才缺乏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中,我国融资租赁业面临挑战。这一进程对我国融资租赁理论研究和从业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融资租赁业的发展需要大量的懂经济、管理、法律、金融、外贸等知识的复合型、高素质人才,而目前的经营管理人员中,有些需要知识更新,大多数没有经过必要的业务培训,不具备系统的知识,合格人才特别是经管人才严重缺乏的问题突出。

   应当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解决融资租赁业存在的问题,特别是要加强法制建设,这样才能充分发挥融资租赁业在推进市场化进程、盘活国有资产、优化资源配置、满足企业技术改造的需要、提高企业技术水平、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引导消费、增加就业等许多方面的积极作用。

    第二节对融资租赁业监管的必要性

   对于融资租赁业是否需要监管的问题,长期以来一直存在较大分歧。一种意见认为,融资租赁业属于金融行业,融资租赁公司属于金融机构,其业务经营活动具有较强的金融风险,必须接受严格的金融监管。另一种意见认为,融资租赁属于商业服务业,融资租赁公司和普通工商企业一样,不应对其进行严格监管。从国外情况看,对融资租赁业的监督管理,国际上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各国都是根据本国的实际情况自行决定。结合我国国情和融资租赁业发展现状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对融资租赁业进行适度监管还是非常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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