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理论上讲,应收账款是由于赊销而引起的,其对应的销售收入应为赊销收入,即总收入中剔除现金销售收入后的余额。因此在计算应收账款周转率时,应使用赊销收入进行计算。但在实际工作中,报表的外部使用者很难获取赊销收入的数据,只能使用总收入进行计算。
应收账款周转率应用于本企业前后几年的趋势分析时,如果赊销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变化不大,应用总收入计算出的该指标是不影响前后几期数据的可比性的,只是一贯地高估了应收账款的周转率。
如果应用应收账款周转率进行目标企业与所在行业的其他企业之间的横向比较时,在不清楚可比企业的赊销比例的情况下,该指标不具有可比性。
2.应收账款年末时点上的可靠性问题
在使用应收账款周转率指标进行分析、评价时,要假设应收账款在评价期内是均匀发生的。这样计算出的数据才会贴近企业的实际情况。但企业的应收账款期末的余额,容易受销售周期、偶然因素、管理层意图等因素的影响,使应收账款在被评价期间并非均有发生。所以在应用应收账款周转率进行业绩的分析、评价时,应尽量使用多个时点的平均数,以减少以上因素对该指标的影响。
3.应收账款计提减值的问题
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应收账款是剔除减值准备后的净额。如果评价期间企业计提的应收账款减值准备较多,也会使应收账款周转率加速。但这并不表明企业拥有良好的应收账款管理效率,反而说明企业应收账款的管理、信用政策等方面出现问题,影响了应收账款的质量(应收账款减值的信息,在企业财务报表附注中有所披露)。如果本期计提的减值准备的数额较大,应使用未计提减值准备前的应收账款数额计算该指标,以剔除减值准备对该指标的影响。
4.应收账款的范围
在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中,除列示了应收账款的数据,还列示了应收票据的信息大部分应收票据都是因销售而形成的,所以应将应收票据纳入计算该指标的范围。
5.应收账款的分析、评价应该结合信用政策管理分析、销售分析、现金流量分析等一起进行
对于赊销业务而言,应收账款的发生是销售业务的开始,而收到现金产生现金流入是销售业务的终点。如果企业的应收账款大幅增加,而销售收入和现金流入变化不大或减少,这说明企业可能遇到了比较严重的销售问题,使企业放宽了信用政策,增加了坏账损失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