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募集规模证明/实缴出资证明一一备案必备文件
募集规模证明包括:托管人开具的资金到账证明,或会计师事务所开具的验资证明,或银行对账单(并加盖银行公章),或工商登记调档材料等第三方出具的证明。
现在对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的使用非常广泛,这里的实缴出资证明并非一定要银行加盖公章的纸质稿文件,网上银行的截屏也同样能够通过中基协的审核,但是要注意,截屏的内容中必须要包含银行的电子章。
七、基金合同/合伙协议/公司章程备案必备文件
在进行基金产品备案时,重要也是容易遭遇中基协反馈的文件就是基金合同。2016年4月18日,中基协正式发布酝酿已久的基金合同指引,指引分契约型、公司型、合伙型三类,分别采取了不同的指引方式。
因此,在制作公司章程/合伙协议/基金合同时,要对应具体的合同指引要求,对文件进行制作。合同指引的参考网址:amac.org.cn/xhdt/zxdt/3...。
八、《委托管理协议》--非备案必备文件
《委托管理协议》非必须上传的文件,可以在系统内选择不适用。主要针对不同基金的情况进行选择适用。举个需要上传《委托管理协议》的例子:合伙型基金产品的GP并未担任基金管理人,而外聘了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进行管理。
九、《托管协议》一非备案必备文件
不论是证券类基金还是股权类基金,都可以选择不托管。如果基金选择不托管,经常会遭遇中基协的一类反馈意见,即要求上传所有投资者签署的《无托管协议》。《无托管协议》中需要明确说明“本基金无托管”。按照基金合同指引,无托管的基金产品,需要在基金合同内说明私募基金财产安全的制度措施以及纠纷解决机制。
十、销售归集/托管账户信息一一备案必备文件
这对基金产品备案提出了两个要求,一是已经开好专户,二是募集资金已经进入专户。在有托管或者PB综合托管业务的情况下,需要开托管账户和销售归集两个账户,如果没有托管和外包业务,只要开一个销售归集账户即可。
备案必备文件+一《投资者明细》
《投资者明细》包括序号,姓名/机构名称,证件号码,认缴金额,实缴金额,汇总金额,备注备注包括GP/LP,优先/劣后,是否是管理人或员工跟投。汇总金额应当与登记备案系统填报的实缴金额一致。同时只需要基金管理人加盖机构公章,不需要投资者再次签字。
对销售业务的管理制度一备案必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