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介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放管服”改革精神,进一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便民利企工程,海关系统现已全面实施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的“全程网办”模式。此模式旨在简化备案流程、缩短备案时间,降低企业准入门槛和制度性交易成本,从而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二、报关单位与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定义
报关单位:指已在海关备案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及报关企业。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指依法在我国境内直接从事进口或出口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其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也可办理备案,并由收发货人对其分支机构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备案申请方式
企业可登录“单一窗口”的“企业资质”子系统或“互联网+海关”的“企业管理”子系统,在全国任一地点填写相关信息,提交备案申请。
若企业是首次办理市场主体登记,还可通过市场监管部门的“多证合一”方式一并提交海关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申请。
四、备案申请流程
以“单一窗口”为例:
1. 登录与注册
o 访问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https://www.singlewindow.cn/),点击“标准版应用”→“企业资质”进行登录。
o 如无账号,需点击“立即注册”并选择“企业用户注册”,选择“无卡用户”并完成相关信息录入以完成注册。
2. 备案信息录入
o 登录后,在“海关企业通用资质”栏目下点击“企业备案”→“备案申请”,进入备案信息表单填写页面。
o 根据营业执照内容,正确选填相关信息,确保表单完整无误后提交。
o 注意填写正确的企业经营类别、行政区划、注册海关等信息,并根据企业情况填写英文名称、地址、经济区划、特殊贸易区域等内容。
3. 基本信息保存与下一步操作
o 录入基本信息后,点击“保存企业基本信息,下一步”。
o 如有需要,填写投资人员信息,并上传加盖公章的《报关单位备案信息表》。
o 若需申请报关人员备案,则填写相关信息;否则直接点击“下一步”。
4. 提交申报与获取回执
o 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申报”提交申请。
o 当页面显示“海关入库成功,转人工审核”时,表示申请已提交。
o 经海关审核通过后,企业可通过“单一窗口”自助打印《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
五、友情提示
备案过程中如遇疑问,企业可联系注册地海关企管部门,获得专业的解答和指导。
通过“全程网办”模式,企业可以更加便捷地完成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备案工作,享受到更高效、更便捷的海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