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验检疫依据
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实施条例、《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管特别规定》以及《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
双边议定书:《中意关于中国从意大利输入牛肉的检验检疫和兽医卫生要求议定书》。
二、进口产品范围
允许进口:30月龄以下牛的冷冻和冰鲜剔骨骨骼肌肉。
禁止进口:绞肉、肉糜、碎肉等副产品。
三、生产企业注册
生产企业应符合中意兽医和公共卫生法规要求,经海关总署注册,并在其官网公布。
四、检验检疫要求
(一)动物来源
1. 出生、饲养、屠宰于意大利,可追溯至农场。
2. 无疯牛病风险,非可疑或确诊病例及其后代。
3. 无双方关注的动物疫病临床病例或检疫监测。
4. 未使用禁用药品和添加剂,未饲喂反刍动物肉骨粉。
5. 屠宰前至少14天未接种炭疽活疫苗。
6. 屠宰时年龄小于30月龄。
(二)屠宰加工
1. 按规定实施宰前宰后检验,结果合格。
2. 活牛健康,无传染病症状,胴体无病理变化。
3. 未使用特定击昏方式。
4. 高风险物质安全去除。
(三)安全卫生
1. 符合中、欧Zui高残留限量,无禁用药物。
2. 无致病微生物污染,符合法律要求。
3. 产品卫生安全,适合食用。
五、包装要求
1. 使用全新材料包装,符合中、欧标准。
2. 内外包装标明必要信息,加施意大利官方标识。
3. 预包装产品符合中国标签法规。
4. 冰鲜产品符合包装卫生标准,明确保质期。
六、证书要求
每批产品应附意大利官方兽医卫生证书,证明符合中、意法规及双边议定书。
七、储存运输
专用区域存放,温度控制,冷冻不高于-15℃,冰鲜介于0℃至4℃。运输过程不得拆换包装。
海关小贴士:更多准入信息请登录海关总署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