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告背景
随着中老两国贸易关系的日益密切,老挝腰果作为一种优质的食品资源,逐渐受到中国市场的青睐。为了确保进口老挝腰果的质量和安全,保护国内消费者的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发布了关于进口老挝腰果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二、检验检疫依据
该公告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农林部关于老挝腰果输华检验检疫要求议定书》等双边协议,对进口老挝腰果的检验检疫要求进行了明确规定。
三、允许进口产品
公告允许进口的产品为老挝境内种植的腰果(Anacardium occidentale L.)的成熟果实,经过在老挝境内的挑选、去壳、干燥等加工工艺制作而成的供人类食用的坚果。
四、食品安全要求
进口的老挝腰果必须符合中国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这意味着腰果在生产、加工、储存和运输过程中必须遵循严格的卫生和质量标准,以确保其安全性。
五、植物检疫要求
公告对进口老挝腰果的植物检疫要求也进行了详细规定。腰果不得带有活虫、虫卵、土壤、杂草种子、植物残体、砂砾、金属异物等杂质,以防止有害生物的传播和危害国内农业生产。
六、生产企业要求
老挝腰果生产加工企业应确保其输华腰果符合中国的食品安全和植物检疫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这些企业的生产、加工、存放单位应由老挝农林部推荐,并经中国海关总署注册。老挝官方应对经检验检疫符合议定书要求的输华腰果出具植物检疫证书,并在证书中注明相关信息。
七、包装和标识要求
公告还对进口老挝腰果的包装和标识要求进行了规定。腰果应使用干净、卫生、透气、新的、符合食品安全和植物检疫要求的材料包装,并在运输过程中防止发生撒漏。每一包装应标注“本产品输往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产品名称、产地、生产日期等信息。
八、
本公告的发布为进口老挝腰果设立了明确的检验检疫要求,有助于保障进口腰果的质量和安全,维护国内消费者的利益。也为中老两国之间的贸易往来提供了规范和指导。各进口商和生产企业应严格遵守相关要求,确保进口老挝腰果符合中国的标准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