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如下:
补缴义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有权责令用人单位限期缴纳或者补足未按时足额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应按照规定的缴费基数和费率,将欠缴的费用补齐。
支付滞纳金:自欠缴之日起,用人单位需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例如,如果用人单位欠缴工伤保险费的时间较长,滞纳金的金额可能会不断累积,增加企业的经济负担。
行政罚款:用人单位逾期仍不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有关行政部门可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具体的罚款金额根据欠缴的情况和相关部门的裁量而定。
承担工伤待遇责任:
在欠缴期间,如果职工发生工伤,用人单位需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向工伤职工支付相关费用。后续用人单位补缴了工伤保险费和滞纳金,对于补缴前已发生的工伤费用,工伤保险基金通常不予支付,仍由用人单位承担。
如果因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导致工伤职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降低,那么降低部分的待遇差额由用人单位补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