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CE标志制度”
CE标志制度是欧盟对产品进入欧盟市场采取的监管方式。加贴CE标志的产品表明符合欧盟有关安全、健康、环保等法规要求,可以在欧盟27个成员国、欧洲贸易自由区的4个国家、以及英国和土耳其合法上市销售。
欧盟针对不同产品制定了不同的法规(指令),比如儿童玩具、低电压电器、个人防护器具、医疗器械等都有对应的法规(指令)。欧盟法规(指令)规定了对应产品的质量安全基本要求,以及上市的流程和合格评定程序。
不同产品采用不同的评价方式加贴CE标志,评价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制造商采取自我符合性声明(绝大部分产品),就可加贴CE标志;另一种是针对风险相对更高的产品,需要经过欧盟授权的第三方机构,即公告机构(NotifiedBody)进行符合性评定后,方可加贴CE标志。
产品经制造商自我声明加贴CE标志流程:制造商必须确保自己的产品符合欧盟法规,产品是安全有效的,并建立相关技术文件,签署符合性声明,到成员国主管当局注册登记之后,即可在产品加贴CE标志进入欧盟销售。
产品经公告机构符合性评定后加贴CE标志流程:产品制造商向公告机构提出申请,公告机构为制造商提供符合性评定服务。制造商及产品符合法规要求即由公告机构向制造商发放CE证书,产品加贴CE标志后就可以进入欧盟市场。
其中欧盟、成员国主管当局、公告机构和制造商的职责如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