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注册资本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四)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五)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任职条件;
(六)有符合要求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转让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七)有良好的内部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风险控制制度;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私募基金管理人转让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3]10号)第五条规定,申请开展基金管理业务的资产管理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3年以上证券资产管理经验,近3年管理的证券私募基金管理人转让类产品业绩良好;
(二)公司治理完善,内部控制健全,风险管理有效;
(四)诚信合规,近3年在监管部门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监管部门调查,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
(五)为基金业协会会员;
(六)中国证监私募基金管理人转让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3]10号)第八条规定,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机构申请开展基金管理业务,除符合私募基金管理人转让第5条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实缴资本或者实际缴付出资不低于1000万元;
(二)近3年证券资产管私募基金管理人转让理规模不低于20亿元。
二、简要流程
登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基金监管审核系统查询,按照以下流程填报并提交相关基金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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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募基金的有利之处
(1)以众多投资者为发行对象;
(2)筹集潜力大;
(3)投资者范围大私募基金管理人转让(不特定对象的投资者);
(4)可申请在交易所上市(如封闭式);
(5)信息披露公开透明。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自2016年7月15日施行。下面由学习啦小编为你详细介绍私募投资基金私募基金管理人转让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的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