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监管仓
落实冷链“物防”重要一环
在进口冷链食品“物防”工作实践中,集中监管仓在快速排查检出阳性事件、切断潜在疫情传播渠道、提升问题冻品应急处置效率、节约处置成本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市场监管总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进口冷链食品信息化追溯的部署要求,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策略,坚决落实冷链“物防”责任,加快推进集中监管仓建设,截至2022年2月8日,全国28个省份已建成869个集中监管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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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各地集中监管仓的建设和运行,市场监管总局印发了《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建立与运行技术指南》等文件,统一监管仓的建设、设施设备、运行、卫生、人员、追溯与应急处置管理,规范进口冷链食品预约入仓、核酸检测、预防性消毒及核验出仓等要求。
具体操作方面,对海关口岸放行的进口冷链食品入库统一消杀、统一检测,获得出仓证明后,方可进入市场销售。建立集中监管仓主体信息和出入仓进口冷链食品追溯信息电子档案,动态更新数据,开展网络巡查,及时风险预警,形成责任闭环。
浙江、广东、重庆等24省(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向国家平台实时对接集中监管仓视频数据,实现对进口冷链食品的网络巡查、远程监管。
升级打造“国家平台”2.0版
实现全链条信息化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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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国家平台已纳入《“十四五”冷链物流发展规划》,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依托集中监管仓,升级打造国家平台2.0版,加快构建食品安全“市场口岸”。
2021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十四五”冷链物流发展规划》。规划结合我国国情和冷链产品生产、流通、消费实际,围绕“6+1”重点品类,包括肉类、水果、蔬菜、水产品、乳品、速冻食品等生鲜食品,以及疫苗等医药产品,聚焦制约冷链物流发展的突出瓶颈和痛点、难点、卡点问题,对“十四五”时期冷链物流发展作出全面部署。规划明确在“十四五”期间,将围绕支撑构建“四横四纵”的国家冷链物流骨干通道网络,到2025年,布局建设100个左右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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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得益于我国肉类、水果、蔬菜、水产品、乳品、速冻食品和生物制剂、药品等冷链产品市场需求的快速增长,以及营商环境的持续改善,国内冷链物流实现较快发展。但由于发展起步较晚,我国冷链物流的跨季节、跨区域供需能力仍然不足,特别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突出。
从国民经济、民生保障以及疫情防控的角度来看,相关部门未来会投入更多力量并通过政策倾斜支持冷链物流产业发展,加强进口冷链食品信息化追溯的部署也是其中重要一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