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改革背景与意义
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改革是海关总署今年推出的重大改革措施。它标志着加工贸易监管从传统的以合同或企业为单元的管理模式,迈向了以企业集团为单元的新型监管模式。这一变革不仅顺应了企业集团化运营的发展趋势,而且有助于推动保税料件在企业集团内部的自由流通,进而降低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从更宏观的角度来看,这项改革对于推动加工贸易的高质量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
二、关键概念解释
1. 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模式:是指海关以企业集团为单位,利用信息化系统,根据企业集团的实际经营需求,实施整体监管的加工贸易管理方式。
2. 企业集团:指以资本为纽带连接的母子公司为主体,包括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等,共同组成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法人联合体。
三、申请条件与优势
申请开展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的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成员企业的海关信用等级需达到一般认证及以上;企业集团内部的加工贸易货物流和数据流必须透明、清晰,逻辑链完整,耗料可追溯,满足海关的监管要求;不涉及对企业资质有限制的加工贸易货物。
该监管模式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货物存放自由:企业加工贸易货物可在成员企业备案的场所自主存放,提升了企业的运营灵活性。
2. 保税料件流转便利:保税料件可在同一集团内的成员企业间自由流转,降低了物流成本和周转时间。
3. 料件串换灵活:企业可根据需要,在保税料件之间或保税料件与非保税料件之间进行串换,提高了资源利用效率。
4. 外发加工简化:成员企业间开展外发加工业务无需再向海关办理备案手续,且可免于提供担保,降低了企业的运营成本和资金压力。
5. 不作价设备调配方便:企业进口的不作价设备可在成员企业间调配使用,满足了企业实际生产需求。
6. 内销手续简化:企业可先行内销保税货物,再按规定集中办理内销征税手续,为企业开拓提供了便利。
7. 担保方式多样:企业可选择多种担保方式,如保证金、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保函等,增加了企业的融资灵活性。
四、案例与成效
通过具体案例,我们可以看到改革带来的实际成效。例如,某企业在改革前因保税料件调拨需退运到境外再进口,导致物流成本增加。改革后,该企业实现了保税料件的自由流转,大幅降低了流转成本,并提升了生产经营效率。此外,改革还有助于稳定企业的供应链和产业链,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
五、总结
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改革是海关推动加工贸易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它打破了原有监管政策的局限,促进了企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这一改革不仅有助于企业降低成本、提高效率,还将推动加工贸易行业的整体发展,实现关企双赢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