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境加工是指境内企业委托境外企业对自有原辅料、零部件等进行制造或加工,之后复运进境并支付相关费用的经营活动。
小贴士:保税货物复出口和运往境外检测、维修的监管仍按现行规定办理。
开展出境加工业务要求:
1. 信用等级为一般认证及以上;
2. 不涉及国家禁止、限制进出境及应征出口关税的货物。
不得开展出境加工业务的情形:
1. 涉嫌走私、违规且案件未审结;
2. 未核报已到期出境加工账册。
申请所需材料:
1. 出境加工合同;
2. 生产工艺说明;
3. 相关货物图片或样品;
4. 其他海关所需证件材料。
出境加工账册设立:
1. 提交单证齐全有效,5个工作日内完成设立手续,账册核销期为1年;
2. 设立时如实申报相关信息,内容变更需办理变更手续。
账册核销:
1. 企业自主核报、自动核销,核销期结束之日起30日内核报;
2. 无法按期复运进境,应及时书面说明;
3. 逾期不核报,海关催核后可直接核销;
4. 对异常情况,企业需说明并办结海关手续后核销。
进出口货物申报:
1. 出口时填报出口货物报关单,监管方式为“出料加工”,征减免税方式为“全免”;
2. 复进口时填报进口货物报关单,同样监管方式,商品项分列申报原出口货物价值和境外加工费等,相应征减免税方式填写。
答疑小课堂
Q:申请出境加工是否以电子数据方式申请?
A:是的,企业可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Q:出境加工货物退运如何处理?
A:因品质或规格等原因需退运的,在账册核销周期内按退运货物规定办理;超过期限则按一般贸易管理规定办理进口手续。
Q:货物进口环jieshui费如何计算?
A:以境外加工费、料件费等为基础,根据相关规定审查确定完税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