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规划中有哪些技术、经济参考指标?
住宅小区,是按城市统一规划建设、基础设施配套比较齐全,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入住率达60%一生的小区或小区内的组团。
小区要符合城市规划要求,严格按照国家验收标准验收,具有完善的验收资料、图纸、
档案及交接手续。
在房屋及维修管理方面:
房屋外观完好、整洁。
小区内组团及栋号要有明显标志及引路方向平面图。
房屋完好率达98%以上。
无违反规划的私搭、乱建现象。
房租、水、电、气等各项费用,实行便民统一代收代缴,收费率达98%以上。
房屋零修及时率达98%以上,零修合格率达,并建立回访制度和回访记录。小区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
1、提出申请
物业管理小区(大厦)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得,业主5人以上联名可向该小区(大厦)所在得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下同)书面提出申请,填报《首届业主(代表)大会筹备小组成立申请表》,成立首届业主委员会:(一)物业已交付使用得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二)物业已交付使用得建筑面积达到30%以上不足50%,且使用超过一年得。
2、成立筹备小组
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作出书面批复意见,指导小区(大厦)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以下简称筹备小组)。
3、筹备小组开展筹备工作
(1)筹备小组经批复成立后,应告知建设单位或物业公司在15日内将其掌握得全体业主名单、联系地址及其联系电话等材料报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收到有关材料后5日内将上述资料交予筹备小组。
(2)筹备小组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拟好《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在小区(大厦)内明显位置张贴公布,征求业主意见。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政策法规宣传资料》在宣传栏内公布并发放给业主。
(3)筹备小组组织各楼宇业主通过自荐或推荐方式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
(4)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票格式样本、业主大会议程向业主张贴公布,将《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书面送达全体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