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需要承担哪些民事赔偿责任?

2025-01-10 07:06 223.73.188.198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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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需承担以下民事赔偿责任:

  • 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 医疗费用:包括治疗工伤所需的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全部费用.

    • 停工留薪期待遇:在职工因工伤需暂停工作接受治疗期间,用人单位需按原工资福利待遇按月支付给职工.

    •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一般为 70%.

    • 交通、食宿费用: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 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支付相应月数的本人工资,如一级伤残为 27 个月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 25个月等.

    • 伤残津贴:对于一至四级伤残职工,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用人单位需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 85% 等.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或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在部分地区,相应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也由用人单位支付.

    • 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职工因工死亡,其遗属依法应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 承担工伤职工的民事赔偿责任:如果工伤是由第三人原因造成的,在第三人侵权损害赔偿与工伤保险赔偿竞合的情形下,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需先向职工或工亡人员遗属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之后若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可在承担赔偿责任后向第三人追偿,但目前法律未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此情形下一定享有追偿权.

  • 承担其他相关费用:劳动能力鉴定费等因工伤认定、鉴定等产生的合理费用,也由用人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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