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制器械的某些部件、成分或材料能实现带有预期用途,满足医疗器械的定义,在满足MDR法规所有相关和应用条款后,可作为医疗器械投放市场。
2.但在上述产品投放市场时需考虑以下问题:
蕞终定制器械的预期用途是什么?
是否为植入式医疗器械?
与患者身体预期接触或相互作用会带来哪些风险?
3.还需注意以下事项:
如果生产定制器械过程中部件、成分或材料发生物理、化学或生物性质变化,就须证明:蕞终产品能满足通用安全和性能要求。
制造商必须证明:产品不会对患者使用前进行预处理的人员造成不可接受的风险(此为重要注意事项)。
由制造商进行的临床评价应侧重证明:产品用于定制器械部件、成分或材料时,与其预期用途相关的临床受益。
制造商需要联系:负责签发相关书面处方的授权人员、使用该部件\组件\材料的CMD制造商、改装蕞终定制器械的人员,进行上市后临床跟踪(PMCF)。
带有CE标识的部件\组件\材料的制造商须履行:MDR所要求义务,承担相应责任,如:进行上市后监督活动、警戒报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