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DI备案(境外投资备案)涉及国家发改委、商务部门以及外汇管理局三个部门,其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如下:
**一、发改委**
1.核准程序(针对敏感类项目)
投资主体通过网络系统向核准机关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并附具有关文件。项目申请报告应包含投资主体情况、项目情况(包括项目名称、投资目的地、主要内容和规模、中方投资额等)、项目对我国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的影响分析以及投资主体关于项目真实性的声明等内容。
还需附具以下文件:
-投资主体注册登记证明文件;
-追溯至终实际控制人的投资主体股权架构图;
-新经审计的投资主体财务报表;
-投资主体投资决策文件;
-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投资协议或类似文件;
-项目尽职调查报告;
-证明投资资金来源真实合规的支持性文件;
-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2.备案程序(针对非敏感类项目)
-投资主体是中央管理企业(含中央管理金融企业、国务院或国务院所属机构直接管理的企业),由其集团公司或总公司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交项目备案表及有关文件;
-投资主体是地方企业,且中方投资额 3 亿美元及以上的,由其直接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交;
-投资主体是地方企业,且中方投资额 3 亿美元以下的,由其直接向投资主体注册地的省级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提交。
需提交的主要材料包括:
-境外投资项目备案申报文件;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
-投资主体注册登记证明文件;
-追溯至终实际控制人的投资主体股权架构图;
-新经审计的投资主体财务报表;
-投资主体投资决策文件;
-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投资协议或类似文件;
-项目尽职调查报告;
-证明投资资金来源真实合规的支持性文件;
-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二、商务部门**
1.核准的投资项目(针对敏感类项目)
需提交以下资料:
-申请书,说明项目投资主体情况、目标企业名称、投资金额及来源、股权结构、经营范围及期限、投资具体内容等;
-《境外投资备案表》,企业应通过“境外投资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打印,并加盖印章;
-投资合同;
-有关部门对境外投资所涉的属于中国限制出口的产品或技术准予出口的材料企业主体证明资料。
2.备案的投资项目(针对非敏感类项目)
需提交以下资料:
-《境外投资备案表》,企业通过“境外投资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打印,并加盖印章;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相关董事会决议或内部决议;
-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
-项目尽职调查报告;
-可研报告;
-资金来源说明;
-投资环境分析;
-对外投资设立企业章程或并购合同(协议);
-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国内新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目标公司财务报表;
-境外投资事项前期报告表。
**三、外汇管理局**
在完成发改委和商务部门的程序后,需在银行办理外汇登记。所需主要材料如下:
-《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业务申请表》;
-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明;
-非金融企业境外投资提供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资金来源证明、使用计划等;
-收购合同和其他真实性说明。
**四、企业境外投资备案办理流程**
一般而言,企业境外投资备案办理流程如下:
1.前期准备:明确投资目的、方向、规模等关键信息,并形成书面材料;了解目标国家的投资环境、政策法规及市场状况,评估投资风险。
2.提交备案申请:向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以及发改部门提交境外投资备案申请,并附上相关材料。
3.审核与决策:商务主管部门和发改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商务主管部门出具《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发改部门出具《项目备案通知书》,企业获得境外投资资格。
4.后续监管:企业在获得备案通知书后,需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后续手续,如外汇登记、税务登记等,并定期向相关部门报送投资情况等信息。
需注意,不同地区的具体要求和流程可能会有所差异,建议提前与当地相关部门进行沟通确认。境外投资具有一定风险,企业应充分了解并谨慎决策。企业境外投资证书的有效期通常是两年,如果在两年内没有相应的项目,证书将会作废。届时若有新的项目,企业需重新办理ODI 投资备案。
如果想了解更详细的内容,可以参考国家相关部门的具体规定或咨询的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