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员工向相关部门投诉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后续可能会有以下流程:
相关部门受理与调查1:
接收投诉材料:相关部门收到员工的投诉后,会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确认投诉是否符合受理条件。员工在投诉时应尽量提供详细的信息,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以及能证明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的相关证据。
展开调查核实:相关部门会根据员工提供的信息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包括查阅用人单位的相关部门登记记录、缴费记录等,可能还会与用人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沟通,了解情况。在此过程中,用人单位有义务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工作。
责令整改与补缴通知:
下达整改要求:如果相关部门经过调查核实,确认用人单位确实未依法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会依法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改正。用人单位需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的参保手续,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用1。
通知员工权益:相关部门可能会将调查处理的结果通知员工,告知员工用人单位的整改期限以及员工在整改过程中的相关权益,如在用人单位补缴工伤保险费用后,员工可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等。
用人单位的应对:
执行整改:用人单位收到相关部门的整改通知后,通常应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如果用人单位对相关部门的处理决定有异议,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上级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在复议或诉讼期间,不停止整改决定的执行。
承担滞纳金与罚款:用人单位除了需要补缴工伤保险费用外,还可能需要承担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如果用人单位逾期仍不缴纳,相关部门可依法处欠缴数额1 倍以上 3 倍以下的罚款。
员工工伤待遇的处理:
工伤认定与鉴定:如果员工此前已经发生工伤,在用人单位完成工伤保险补缴后,员工可以按照正常的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程序申请相关认定和鉴定234。
待遇支付:对于在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期间发生的工伤,经认定后,原本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费用将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234。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员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